第133章 有过之而无不及

程小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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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丫头,你做了什么?”亚叔追问道。

    看来,不得到答案是不会罢休了。

    幸好,我的脑子还没有彻底烧糊涂,没费什么力气就扯了个谎。

    “实在烧得太难受,给你打电话又打不通,我就跟服务员要了点清洁用的酒精,试试物理降温的法子。”脸上的表情很自然,两抹红晕是原本就有的,不会令人生疑。

    亚叔四处瞅了瞅,终于看见床脚的软几上有一个小瓶子。

    旁边还搁着半卷纱布。

    “服务员听说我要物理降温,好心帮我找了点纱布。”我不疾不徐地解释。

    ——之前五叔离开的时候,我们两个的情绪都太激动,忘了处理酒精和纱布。

    还好,留下反而容易帮到我。

    亚叔不疑有他,抚着我的脸颊,用那种深沉的口吻说道,“我的玖儿讨人喜欢,所以,即便素不相识,也有人愿意出手相助。”

    以前听见他夸我,无论有没有道理,都会挺受用的,觉得自己得到了他的肯定。

    就像得知我的毕业设计被娇兰看中的时候,他的欣喜若狂和赞不绝口,在我看来就是最大的荣耀。

    然而,今天被他这么夸奖,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呵呵!

    打完针,退了烧,晚上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虽然我的状态尚算可以,亚叔还是主张回晖城去继续治疗。

    他去退房的时候,我到露台上站了会儿。

    隔壁泳池里有水声,听得出动作幅度很大。

    这个傻男人啊,不让他夜里游泳,就改到了早上,可是水温照样很凉啊!

    唉,千万不要感冒才好!

    我傻愣愣地听了会儿水声,亚叔打电话来催,说是已经退完房了。

    又望望磨砂玻璃墙,我怅然进房,下楼。

    返程路上,亚叔恨不得像袋鼠妈妈那样把我放在他的育儿袋里。

    老实说,以前被他宠得晕头转向,周身环绕着幸福感。

    经历过两次被隐瞒和被欺骗,我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每当他极尽所能地予以呵护和关心,我就会不由自主地猜想,他跟莲娜见面那两次,对她是不是也这么体贴。

    尽管,他们已经不再是情侣。

    可是要知道,我跟亚叔之间还没有发生过关系,他都可以如此宠我。

    那么莲娜呢?

    这个跟他同居过甚至是差点成为夫妻的女人,现在应该依旧享受着某种体贴的待遇吧!

    否则要怎么解释他对她的有求必应!

    曾几何时,我认定了亚叔是难得的暖男。

    可是现在,惊觉他像极了人们口中所说的“中央空调男”。

    我不敢去深究,害怕发现更可怖的事实,——万一他是“厄尔尼诺男”,那么,暖的就不是一栋楼,而是整个地球了。

    矛盾的是,受不了他去温暖别的女人,却又舍不得他对我的好,更念着他曾经给我的恩。

    取舍不易,进退两难。

    或许,就如凌自横所说的,时间会给出个正确的答案罢!

    回到晖城,亚叔直接带我去了医院。

    做过检查,证实确是患上了病毒性流感,而非普通的小感冒。

    又连续打了两天针,总算痊愈。

    接踵而至的十来天,正式张罗婚礼事宜。

    当然,都是亚叔在操持。

    他怕我待在家里发闷,每天出门之后都会先把我送到美容院去。

    我心里清楚,他想给我个最好的婚礼,也想娶一个最美的新娘。

    既然做美容是对我们俩都有利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不过,真的很讨厌别人在我脸上、身上摸来摸去的。

    尼玛,为了那美好的一天,忍了!

    九月底,之前在巴黎订做的婚纱和礼服都空运到位。

    试穿之后,亚叔第一眼望见,竟然微微张开了嘴巴。

    “我吾战何德何能,竟然可以娶到如此娇美的小妻子!”回过神儿来,他感慨道。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嫣然一笑。

    雪颈洁白,香肩小露,玉臂纤细,曲线玲珑。

    原来,女人穿上婚纱就是这个样子。

    呼!

    彩姐没有穿过婚纱,我终于圆了她一直心心念念的梦想。

    唯一遗憾的是,她没能亲眼看到宝贝女儿出嫁。

    如果她知道女婿为女儿花了好多钱,想必一定激动得哭出来。

    且不说婚礼场地和酒席的花销,单是这几件衣服的价格就足以令人咋舌。

    婚纱加礼服,耗费近百万,样式都是亚叔做主选的。

    我知道他疼我,但,太过豪侈。

    浮夸总叫人无法踏实。

    ——虽然婚纱上缀满了天然珍珠,可它们就一定能够照亮我婚后的每分每秒吗?

    怎么都拗不过他,算了,他高兴就好!

    九月三十号,凌伯年给我打了个电话。

    拐来拐去说了一通,中心思想就是希望婚礼当天我能从凌家大宅出嫁,——毕竟,那里才是名副其实的娘家。

    其实我想拒绝来着,顾及到亚叔对婚礼的极高期望值,便同意了凌伯年的提议。

    ——到底,凌家大宅的气派是不容小觑的。

    遂,当即跟凌伯年约定好,婚礼的前一天,十月二号再回大宅去住。

    十月一号,亚叔带我去蒂芙尼取婚戒。

    自然,也是选好样式、量好尺寸,把相关资料送到纽约去定做的。

    钻石很大,九克拉的“鸽子蛋”,熠熠发光、璀璨生辉。

    据说无论是重量、净度还是色泽、切工,这颗钻都是国内顶级的优品。

    我茫然地望着嘴巴快要迸出唾沫星的女店长,心想,又不是要戴在你的手上,有必要这么兴奋吗?

    真的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女人都喜欢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