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少奶奶威武(1)

紫羿叶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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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了, 这辈子的青筝, 明明老爹是一省首富,却还是巴结着把闺女嫁到了一个贪财的县丞家。

    士农工商,士农工商。

    都是这个排名害死人啊。

    没有能看得上任家的商户身份, 再有钱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只能锦衣夜行。

    省城里的大官们哪家没用过任家的银子,得过任家的好处?可要是提起来娶任家女进门,一个个的,连眼皮子都不稀得抬一下,别说是娶为妻子了, 就是做妾, 那些个官老爷还得要去任老爹的大半身家呢!

    可是凭什么呀,奋斗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攒下的身家,凭什么送给别人啊, 而且,还要把自个儿心肝宝贝儿一样儿娇惯着养大的宝贝闺女给人家做妾。

    再想不开去吧,也不能做这种赔本的买卖呀。

    最后, 只好低嫁。把闺女嫁给了老家县城里县丞的儿子,好歹下辈子也算是脱了商籍的身份,再加上, 楚家小门小户的, 嫁过去, 闺女应该不会受什么委屈了。

    所以, 原主就成了县丞家的儿媳妇儿。

    如果只是一个门当户对人家的女儿嫁进了楚家,那么,她婚后既不会有丫鬟伺候,也不可能有丰富的衣食,她不但要生儿育女,还得伺候公婆,洗衣做饭,等等,等等。

    但是就因为娶进了原主,楚家从此以后就过上了远远超过一个县丞的俸禄所能供应得起的生活。因为原主是任家的独女,任老爹一生又只有任老娘一个妻子。连个妾啊,婢啊什么的都没有。因为任老娘是一个吕后一样特别霸道的女人,不允许他跟任何别的女人有一点儿瓜葛。最后就创成了,就算任家有亿万贯的家财,最后还是得归了外姓人。

    偏这时代的人,还都比较好面子,爱钱就不好意思光明正大的表现出来,就是楚县丞,比较不要脸一点儿。自家的儿子呢,就没什么出息,念收也一般,又养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手无缚鸡之力。眼看着往后的日子可能会一代不如一代,终于有了任家这么一个冤大头,楚县丞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但是呢,楚县丞家的生活质量得到质的提升之后,也不是一直顺遂的。首先着,楚家的儿子,原主的丈夫,书读得实在不怎么样,考了三回了,到了秀才就再也考不上去了。偏本人又不肯努力,整天神神叨叨的总爱跟些工匠在一起混,好的不学,今儿个做个桌儿明儿个弄个凳儿的回来。要么就是弄块儿木头啊,玉啊什么雕来雕去的,一点实用价值都没有。

    然后呢,娶了个有钱的儿媳妇儿是挺好,儿媳妇儿入门六年就生了两个孩子,也挺好。但是呢,两孩子全是女孩儿。还都是婚后头三年生的。再就不怀孕了,你说这闹心不。他一县丞,俸禄本来就不多,又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出身,养活一个老婆就不容易了,生了儿子,有了后也就满足了。到了儿子这儿,没儿子,他这一支儿眼看着要无后。多上火啊。偏又不敢给儿子纳妾,任家还有母老虎在呢,敢纳妾给她女儿添堵你试试,别看嫁女儿没人愿意接收,但是要说花点钱,收拾一下他小县丞,那简直太容易了。跟婢女偷偷做点儿什么留个后的事儿呢,秀才儿子又没那意愿。

    这些都还好说,大不了,实在没办法了,最后过继个同族的男孩儿过来,也能传了香火。

    最最倒霉的事儿是,任老爹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是不是钱多得没地方花了,或者觉得留给女儿太委屈?跑去支持反军李闯去了。还不是偷偷的支持那种的,而是光明正大的到李闯旗下一个小头目的手下做了个顾问。这可就是造反啦。

    这不是害人嘛!

    楚县丞原本就不是什么要脸面的人。既然能为了钱把儿子给卖了,当然也能为了活命再做点儿别的事儿。就比如,他在收到任老爹跑去反军当中做小官儿之后,第一时间就强令儿子休妻,休妻不算,还想把儿媳妇儿跟孙女们直接绑了送到官府去,尽可能的撇清跟自家的关系。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了。

    青筝现在面临的居然就是,带着两个女儿,一个五岁,一个三岁,正流落街头,隐姓埋名儿想要回娘家,去投靠自己老爹的路上。

    就这,能从家里跑出来,还得多亏了她那没用的丈夫楚秀才呢。楚秀才不敢反抗自己的老爹,又舍不得跟了自己好些年的妻子和女儿,只好偷偷的把娘仨从柴房放出来。要不是原主有武艺在身,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身上又啥都没有,只有手上一个玉镯子,当了三两银子。想跑出来,几乎都没什么可能的。

    哎……

    系统果然对她充满了恶意啊。

    一点儿也不心疼她。

    一回回的,这都是什么开局啊。

    要了命了。

    “瑜儿,玉儿,饿不饿?”事儿到了眼前了,报怨根本没用。还是顾眼前吧。原主没有钱,青筝最不缺的就是钱。先糊口要紧。

    “嗯。”两小姑娘可怜兮兮,眼泪汪汪的看着青筝。不过是三五岁的小孩子,古人懂事儿早,五岁懂不少事儿了,楚瑜这两天都能帮着带楚玉了,可也没到了能忍饿的程度。

    “那好,咱们吃饭去。”青筝的游轮空间里还有在民国时空存的各种武器呢,根本不怕有人来追。先带着两女儿到成衣铺子把身上的一身儿破衣服给换了,换上适合长途跋涉的轻变衣服,把衣服稍改了一下,娘仨都女扮男装,虽然青筝的装扮,不太傻的人都看得出来是女人,两孩子倒是跟俩小金童似的。

    换了衣服,吃了饭,吃饭的时候,还花了两枚铜钱请伙计帮忙雇了一辆马车,要能雇得到了最豪华的那种。吃完饭正好马车也到了。娘仨舒舒服服的坐着马车往省城走。

    青筝可不会傻得回老家去,老娘已经过逝了,老爹投反军去了,回老家干什么去?等着人家去抓吗?想想,如果老娘不死,估计老爹也不能那么得瑟放飞自我。

    至于为啥去省城,因为省城消息好打听啊,都不知道老爹跑哪里去了。青筝到空间里查过资料了。人物啊,历史啊,能对上个七七八八,但是细化到李闯麾下一个小头目的动向,是不可能的。且得找呢!

    实在不行,在反军成功之前,还得先藏着。当然是大隐隐于市了。

    任家老家跟大西北可不是百八十里,千八百里地呢。跟省城也不算进,两百多里地。马车都够走三天了。没办法,路不好嘛。

    什么地方消息最灵活呢?

    青筝能想到了,就是客栈,赌坊和青楼了。后面两个她都进不去,就只能在客栈里多听听了。又没办法直来直去指名道姓儿的找人问问反军打到哪了吧!

    于是,青筝就订了省城里最大的客栈,易来居。又找人伢子买了两个丫鬟,得有人照看两孩子呀,因为是逃出来的,在楚家的时候身边的人一个都没带出来。

    买的人也是特别挑的,正值乱世嘛,获罪的人就多,犯了罪被没入贱籍的出身良好人家的女孩子就多。青筝就挑了两个这样的姑娘,还不是刚获罪的,是已经在乐坊里受过几年罪,知道人间疾苦了却一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去处的两个姑娘,大的二十四五岁了,叫秋娘,小的也十八九了,叫云儿。自好能看着孩子,因为出身好,待在孩子身边儿,对孩子她有好处。

    没有后顾之忧了,青筝白天没事儿就出去瞎遛达,哪人多就去哪儿,晚上是住在最好的客栈里,相反,白天青筝最常去的就是最鱼龙混杂的平民客栈高家老店。就是一个大车店。里面基本都是平民。吃喝也都是最朴实的,连牛肉都买不到的那种。但是这种地方,小道儿消息是最多的。

    连着遛达了半个多月,果然功夫没有白费,至少是知道了,任老爹所在的那支部伍打了败仗,正在四处逃窜中。

    得,连去投靠都不行了。

    按青筝以往的风格,大约就要开始作买卖挣钱了。

    这回是真不想那么干了。

    赶上乱世了,不想操那个心。

    “瑜儿,玉儿,走,跟娘出去找房子去。咱们开镖局。”青筝特别的豪气,一点儿都没管听到她这话之后,惊得嘴都要合不上的两个丫鬟。带着兴高彩烈的两闺女就出去选房子了。

    说得是挺轻松,真正操作起来,可没那么快的。光是找房子,就挺费劲的。

    找来找去,也没有一切从头开始。

    也算是巧合吧,有一个里里外外只剩下一个四五十岁的爹带着两个儿子三个镖师的实在经营不下去的小到不能更小的镖局,青筝直接买下了。

    再借助于于老镖师几十年走镖积累下来的人脉,以金钱开路,又招了些有点儿武术基础的壮丁。这年头儿,只要能保证吃饱饭,顾人,是太容易的事儿了。

    等到被青筝出于恶趣味起了龙门镖局的名字的镖局终于有了点雏形,镖头镖师都有了,车马工具也齐整了,打扫的做饭的仆从下人厨娘什么都不缺的时候,时间已经又过了两个多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