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三章 神庙激战(上)

长耳朵的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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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惨叫声划破黑夜。

    那声音仿佛不像是人类发出来的,极其的凄厉扭曲。

    刚才那一枪,完全是顶在那人腰眼上扣动的扳机,结结实实轰在了身上。这一枪的威力非同小可,那个白衣杀手整个人都腾空飞了起来,在半空中爆裂出一团血雾,起码向后飞出十多米远,重重地跌落在雪地里,鲜血一下子在雪地里渲染开来,那人浑身剧烈颤抖着,腰腹处一

    片血肉模糊,碎肉混合着鲜血飞溅,里面的五脏六腑都流出体外,眼看已经是活不成了。

    这一声突如其来的枪响,令那群白衣杀手相当震惊。

    那群白衣杀手一下子就愣住了,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神庙里面竟然还有其他人存在!

    迟疑了两秒钟以后,那群白衣杀手立即扯着嗓子叫喊起来:“庙里有人!掩护!庙里有人!!”

    外面的十几个白衣杀手一下子散开,那逼近神庙的三个杀手,也迅速扑倒在雪地里面。

    这些混蛋原本穿得就是白衣服,就像保护色一样,跟雪地的颜色融为一体,就跟凭空消失了一样,只要他们不动弹,还真不容易发现他们。

    熊大收起火药枪,吹了吹枪口上冒起的白烟,神色冷峻地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接下来应该是狂风暴雨的弹雨攻击!”

    熊大话音刚落,外面的枪声骤然响起。

    哒哒哒!哒哒哒!

    突击步枪的声音震耳欲聋,在雪山之巅来回萦绕,久久飘荡不绝。

    无数条火线,从四面八方射向雪神庙,夜空中仿若下了一场璀璨的流星雨。

    对方的火力虽然凶猛,但我们只要待在神庙里面,其实也不用太过担心。因为这座雪神庙,全是用岩石垒砌的,那些子弹根本就没法击穿岩石,只能在神庙的外墙上面,飞溅起密密麻麻的火星沫子,我们待在神庙里面,就像待在一座坚固的堡垒里面,完全不用担心,只是那接

    连不断的枪声,震得人耳朵很不舒服。

    漫天弹雨哗啦啦泼洒在雪神庙上,外墙上面肯定留下无数冒烟的弹洞。

    熊大暗骂道:“这些混蛋弹药充足啊,一点都不觉得浪费!”

    外面枪林弹雨,磊子却像个没事人似的,拊掌笑道:“哈哈,热闹,真热闹,外面就跟过年一样!”

    辰十八道:“卧槽!那是子弹,你当放鞭炮呢!”

    “嘘!别说话,是什么声音?”

    我耳朵很尖,听力相当敏锐,在枪声中,我听见后殿传来叮当一声响,像是有什么金属东西落在了后殿的房间里。

    我扭头一看,只见后殿里面蹿腾起一缕白烟。

    没吃过猪肉,我也看过猪跑,一看见那缕白烟,我顿时心中一凛,大声叫喊道:“趴下,小心手雷!”

    妈的土山炮,有杀手潜伏到了后殿的窗户下面,往里扔进了一颗手雷。

    说时迟那时快,我飞身撞向那个香灰炉,用身体将香灰炉顶撞到后殿门口。

    就在这时候,手雷爆炸,发出轰的一声响。

    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撞击在香灰炉上面,香灰炉发出咣当声响,里面的香灰全都飞洒出来,我的身体剧烈一颤,被那股强大的冲击力道,冲击得向后飞了出去。

    我的眼前陡然一黑,只知道后殿里面腾起了一颗大火球。

    也幸亏我用香灰炉挡住门口,那颗手雷并没有对我们构成任何的危险。

    我腾空向后飞了出去,飞在半空的时候,一只手突然伸出来,抓住了我的后衣领,没有让我摔倒在地上。

    我吐出胸口里的一股浊气,抬头一看,就看见一只毛茸茸的爪子,抓住了我的后衣领。

    我微微一怔,随即露出一抹笑容,原来是横梁上的昆仑雪人伸手抓住了我。

    虽然昆仑雪人不能说话,我也没法跟它进行交流,但是很明显,昆仑雪人的这个举动,说明它对我们没有恶意,并且看见我们跟盗猎团伙交手,可能还对我们充满了善意。

    我对昆仑雪人点了点头,跟它说了声谢谢。

    昆仑雪人松开爪子,我平平稳稳落在地上。

    库俊威他们围拢上来,向我询问道:“九伢子,你没事吧?”

    “还好!”

    我摇了摇头,抹了一把脸上的香灰,感觉满脸邋遢,可能都认不出自己原本的模样了!”

    这个时候,史志明抽刀进了后殿,猫腰藏身在窗户下面。

    史志明刚刚藏好身形,一只脚便从窗户外面伸了进来,脚上还穿着厚厚的雪地高帮皮靴。

    这个混蛋,显然就是刚才偷偷扔进手雷的家伙,他以为那颗手雷,已经把神庙里面的人解决掉了,所以大胆的想要破窗而入。

    “来得正好!”

    史志明发一声喊,反手抽出随身携带的猎刀,用力劈斩在那人的腿上。

    史志明虽然是个知识分子,但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发起狠来一点也不输于任何人。

    那猎刀何等锋利,这一刀斩下去,那条腿登时就跟他的主人分离开来,血水喷溅在史志明的脸上,让他的模样看上去十分可怕。

    窗外传来杀猪般的惨叫,紧接着传来一声闷响,那人翻滚着掉出窗外,在雪地上翻来滚去,发出撕心裂肺地嚎叫:“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史志明一刀得手,也不再留守在窗口,而是从背包里,取出一个黑黝黝的捕兽夹,精钢表面泛着一丝森冷的光。

    史志明悄悄将捕兽夹放在窗口下面,挥了挥手,示意我们退出后殿。果不其然,我们刚刚退出后殿,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就从窗户外面伸进来,枪火闪烁,对着房间里面乱扫一通,就像是毒蛇在疯狂地吐着蛇信。子弹在房间里面到处乱窜,桌上的那些贡品全都被打翻在地上

    ,那瓶青稞酒也被击穿了好几个洞,就像漏勺一样,里面的青稞酒四散飞溅,哗啦啦流得满地都是。

    为了麻痹敌人,我和磊子还配合着枪声,扯着嗓子惨叫:“啊——啊——啊——”

    如此一来,外面的杀手还以为屋子里的人已经中弹了。

    我在磊子的屁股上掐了一把:“我是让你惨叫,不是让你骚叫!OK?”

    磊子嘻嘻笑了笑:“叫得好爽,根本就停不下来!”

    外面果然有个傻蛋被麻痹了,他高兴地冲同伴打着招呼:“里面的人被我摆平了,杀进去!”

    后面有人在喊:“女的留下,男的统统干掉!”

    “这些畜生!”我一听这话,眼睛里也闪过一抹杀机。

    对待这些混蛋,看来一点都不需要手下留情,就像熊大刚才所说的:该杀!

    黑洞洞的枪口从窗户外面伸进来,紧接着,一颗脑袋小心翼翼地探进来,就像老鼠一样,警惕地四下打量。

    我冷哼一声,赶尸鞭出手,挟带着一缕劲风,如同黑暗中飞出的灵蛇,一下子缠住了那人的脖子,手腕一抖,猛然发力,将那个白衣杀手腾空从窗户里拽了进来。那个白衣杀手惊呼一声,凌空翻了个跟头,摔落在我的脚下,跌得七晕八素,两眼金星飞旋,他下意识地想要举枪,我抢先一步,一脚踹在那人的太阳穴上,那人顿时没了声息,也不知道是昏死过去,还

    是真正的死了。

    敌人接二连三地进攻受挫,不过短短一刻钟的时间,已经死伤了三四人,却连我们的影子都没有看见,气得他们暴跳如雷。

    一时间,那些白衣杀手也不敢继续攻击,只能守在神庙外面。

    我们也不出去,双方就这样冷冷对持着,局面陷入了僵局。

    “挺好!”熊大点燃一支烟,笑着说道:“就这样对持着吧,反正又不是我们在外面,他们有种就在外面守一夜,看不冻死那群狗日的!哈哈!”

    我俯身拾起地上那人的突击步枪,把枪递给熊大:“熊大哥,这枪你会使吗?”

    “你说呢?”熊大吐出一口烟雾,自信地冲我笑了笑,双手熟练地拉着枪栓,发出哗哗声响,动作流利,姿势相当帅气,看得我们好一阵眼花缭乱。熊大咬着香烟,冷冷说道:“AK-47突击步枪,苏联著名枪械设计师米哈伊尔?季莫费耶维奇?卡拉什尼科夫成名之作。A是俄语里自动步枪的第一个字母,K则是卡拉什尼科夫名字的第一个字母,47是出厂

    年份,意为‘卡拉什尼科夫1947年定型的自动步枪’。AK-47突击步枪枪身短小、射程较短,适合较近距离的战斗。采用导气式自动原理。回转式闭锁枪机。7。62毫米口径,发射7。62×39毫米M1943型中间型威力枪弹,容量30发子弹的弧形弹匣供弹,后

    备弹夹最多可带90发子弹,相当于3个弹夹。可选择半自动或全自动的发射方式。其主要缺点是,由于全自动射击时枪口上跳严重,枪机框后座时撞击机匣底,枪管较短导致瞄准基线较短,瞄具设计不理想等等缺陷,影响了射击精度,200米以外无法保证准确性,连射精度更低,枪身重

    量也比较大,只能满足以遭遇战为主的较近距离的战斗要求。

    不过即使如此,AK-47依然是世界上流传最广泛,最受人们喜爱的一款突击步枪,而且几乎成了暴。恐。分子的专用武器!”

    “酷!”我们冲熊大竖起大拇指,感觉学到了很多知识。熊大笑了笑,握紧手中的突击步枪:“退伍这么多年,这些知识我还是没有忘记的!等着瞧吧,我一定会让这些盗猎贼,付出血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