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百零四章 一刀斩

浪得虚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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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方山道密密麻麻百余人,十余战马当先余下皆是步兵,就那样大摇大摆的冲着过来。

    在距离队伍二十余米外,贼众停下,一人拍马而出,看上去魁梧粗壮,脸色黝黑,留着一把络腮,双目怒睁而且声音特别洪亮,态度无比嚣张:“留下货物饶尔等一命,速速滚蛋”。

    也不知这货哪来的自信,常宇止住刚要搭话的程明,同样拍马向前,春祥等人随即而上护在他左右。

    “贼子你胆敢劫朝廷粮饷,可知这是死罪!”常宇怒喝。

    “老子当然知道是死罪喽,你来杀我呀”络腮胡子说完张狂大笑,身后的贼众也跟着起哄大笑不已。

    粮饷?络腮胡忽的止住笑声:“不见粮车,敢情这是饷车了,哈哈哈,没成想今儿遇到红货了,兄弟们今儿有肉吃喽”。身后立时传来欢呼夹杂口哨声。

    “敢问好汉可有大号,在哪个山头安寨?”常宇突的问道。

    络腮胡见他如此问,便以为他要示弱,嘿嘿一笑:“老龙背九龙寨的当家龙在天便是老子,乖乖的放下货滚蛋去吧,惹的老子杀心大起,一个都别想活命”。

    老龙背什么鬼?常宇一脸疑惑,左右看了一下,正好锦衣卫那几个探子就在不远,原本几人先行遇见贼人匆忙撤了回来,还没来得及跑到队尾呢。

    看到常宇询问,立刻一人跑了过来:“常公公,老龙背是距此地西南十余里外一座山头,说着指了远处一座大山头,那是大北山,在那山后便是老龙背,但不曾听闻那儿有贼窝”。

    常宇挥手让他推下,目光鄙视络腮胡,这一身棉服显得臃肿,整个人也土路土气毫无气质可言,但名号起的还挺响亮,龙在天,不过这年头的贼寇都喜欢起哥响亮的匪号,什么扫地王,什么射塌天,一个比一个会自吹自擂

    “你丫长的就像个土行孙,何来吹大气龙在天,你是什么龙?地龙吧”常宇忽的指着络腮胡哈哈大笑起来,春祥程明等人也忍不住的大笑。

    络腮胡顿时脸色变的铁青,地龙便是蚯蚓,这人竟然敢如此羞辱自己。

    “老子看你这副盔甲不错,你若现在把盔甲献于老子,然后再乖乖磕三个响头,老子便饶你不死!”

    络腮胡冷笑,手中那把厚重开山刀晃来晃去。

    “可惜你这身衣服老子用来擦屁股都嫌脏”常宇冷哼一声随即举刀大呼一声:“取贼首狗头者赏银百两,杀一贼赏银十两,发家致富便在此时!兄弟们杀呀”

    常宇说完,用刀拍马直接就冲了过去,身边心腹随即振臂一呼率众杀将过去。

    程明原本待观望,留在当地防守,可是百两白银太动人心,再也忍不住,交代手下一百户:“陈忠守住两翼,其余人跟我杀过去”

    一言不合就开打,常宇此举让络腮胡非常意外,这他么的是遇到一个初生牛犊么,这么不怕死。

    只是此时容不得他多想,人家都冲了过来总不能伸脖子让他砍吧,随即也大吼一声:“兄弟们宰了这帮狗官兵”言毕挥舞开山刀朝常宇迎了过来,他要一刀把这小子劈成两半!

    随着他一声大吼,山道两旁的贼子们也嗷嗷的冲了下来,

    终于开战了!

    三百人就敢来劫道,常宇自然知晓这贼人的底气从何而来,但可惜的是遇到了自己,今儿要立威,为明军重新立威!

    二十米距离,战马转眼就近前,络腮胡的开山刀已近跟前朝着常宇劈了过来,他甚至觉得这小子就是送死来了,短短距离他就看出常宇骑术不佳,其次这年头武将哪有亲自出马单挑的,不是在阵后指挥,就是在亲兵簇拥下出战,单枪匹马那是寻死!如料不错,就是个立功心切不知天高地厚的雏!

    “既来送死,老子就成全你”络腮胡一声大吼,手起刀落……

    然后

    常宇就不见了!

    常宇竟然在堪堪相接的瞬间,滚落下马,然后奋力横刀一斩!

    这把定做的朴刀削铁如泥,所以不出意外的络腮胡马前双蹄随刀飞断,一声凄惨的马嘶声让常宇都暗暗有些不忍,但战场上人命都如草芥,何况牲畜!

    常宇从马上突然消失,可把春祥等心腹吓坏了,待看见眼前这景真是又惊又喜,同时也立刻领悟常宇之意。

    常宇不是马前失蹄,当然是故意为之,之所以突然下马,主要还是因为他马术不佳,而马战之根本就是御马之术,反之十成武艺难施展一二,搞不好一个不慎还会因此送命。

    更何况这里山道狭窄,坎坷不平,本就不适马战。

    而这些贼子常年累月马上搏命,虽不知武艺如何,但骑术绝对远胜常宇,所以他不敢犯险,直接下马开打,在地上,还真他妈的没怕过谁。

    一刀砍翻络腮胡的坐骑,常宇无暇顾及他死活因为这时候其部众已然冲了过来。

    常宇大喝一声:“干你娘咧”挥舞朴刀杀将过去,他身披战甲,顾忌少,手起刀落又砍翻两匹战马,随即杀入对方步兵队伍。

    春祥等人本想跟随常宇学样,下马杀敌,但转眼一瞧对方仅十余骑兵,一冲即散,其余贼众都是步兵,骑马冲杀,绝对所向无敌呀!!!

    握草!可惜了百两白银,程明跟在太监军后,看到络腮胡那具被马踏成肉泥的尸体,不由感觉牙酸,这货从马上摔下直接晕死,随即就被太监军的骑兵踩踏,任他钢铁也得变形。

    没肉了,喝汤也不错,眼看那百余贼众被常宇领着太监军骑兵冲的溃不成军,四下逃散,这么好的机会程明可不想放过,毕竟一个贼子首级十两银子呀。

    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因素有很多,甚至有时候因为一个情报或者一个人偶然做的某个举动都能改写结果。

    但在强大的力量面前,想赢,就只能更强大。

    毫无疑问络腮胡虽然兵力少,但他信心大,或许他凭借以往经验,官兵不足惧,但没想到遇到了个不光兵力比他多,信心比他更大的常宇,所以一开始他就注定要输了。

    特别是他刚出场就被踩成肉泥,使得部下军心涣散,加上太监军的骑兵一冲,立时丧胆,没命的朝山坡上四下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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