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这样我也不能留你了(第2页)


    炫铃将孩子拥在了怀里,看着孩子稚嫩的脸庞,笑道:“晨晨,妈妈离职了,这下又有时间陪你玩了。”
    “太好了,太好了!”
    晨晨在大床上又蹦又跳,欢呼雀跃。
    对于孩子来讲,最大的幸福就是妈妈可以一直陪在自己的身边。
    “作业写完了吗?写完了,妈妈明天就带你出去玩!”
    炫铃天生爱玩,可是贺子溪不爱动,现在有了孩子,孩子天生就喜欢玩,所以他们两个算是一对最合适的搭档了。
    “暑假作业我写的差不多了,就剩下一点点了,我现在就写,写完妈妈就能带我出去玩了。”
    话落孩子就开始伏案写作业了。
    玄凌去了厨房,婆婆在厨房正在做饭。
    “晚上吃什么饭?”
    炫铃看着婆婆忙碌的身影。
    婆婆天生就喜欢钻在厨房,无论做饭不做饭,她就一直待在厨房,如果有人来厨房,一般都会被她轰走,似乎这里才是她真正的地盘。
    她是绝对不容许任何人侵略入侵的。
    所以玄凌几乎很少进厨房,厨房本来地方就不大,婆婆一个人就占满了,别人也进不去。
    “稀饭,你想吃什么?”
    婆婆漫不经心的回答。
    “稀饭就行。”
    炫铃答道。
    “吵什么菜啊?”
    婆婆看向了她。
    “什么菜都行!”
    炫铃回答。
    “土豆丝吧!”
    婆婆拿起了一颗土豆。
    “行了!”
    玄凌转身回了次卧,看着孩子写作业。
    婆婆这个人是干活特别墨迹,四口人的稀饭就要熬上一个小时,里面就煮着两粒米,玄凌一直不知道这样煮下去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想熬稠一些,多放一些米就是了,不用浪费一个小时的时间,所以玄凌实在是想不通,但是又不能提出自己的意见,毕竟她不是掌勺的,没又言的权利,说了人家也未必会听。
    毕竟婆婆做了一辈子的饭了,她会听你怎么说吗?
    平均一顿饭婆婆是需要2-3个小时的,所以他们基本上都是饿的前心贴后心的时候,才能喂饱肚子。
    比如早上的饭八点开始做,基本上吃到嘴里的时间是上午十点,中午的饭十一点开始做,吃到嘴里一般都是下午2-3点,晚餐六点开始做,因为要熬稀饭,熬稀饭是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所以又要炒菜,又要馏馒头,所以拆到嘴里差不多就是夜间十点来钟。
    玄凌记得在药厂上班那会儿,因为工作量大,都是体力活,基本上中午吃的很多,到了五点下班的时候也就饿了,但是家里的饭要十点才能吃到嘴里。
    所以那个时候炫铃就觉得特委屈,基本上每天都要饿肚子。
    苏枝干活利索,玄凌没结婚的时候,什么时候回到家,什么时候就有饭吃,基本上都是饭在等人。
    可是即便是如此,婆婆也绝对不容许别人插手,决不允许别人踏入她的专属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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