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战争序曲十六(第3页)


    前排的骑兵开火后,向两侧分开,退到阵列后方重新装填弹药。
    这种行进间射击战术本来是西班牙步兵的明,以此保证不间断的火力。
    等到对方的阵形被轰击松动后,骑兵中队一拥而上,用佩剑和枪柄驱散敌人。
    从战术思路上来看,黑衫骑士的思路很清晰,就是在双方短兵相接之前保证火器的不间断火力。
    这个思路与高务实指挥步兵时几乎一模一样,本质上都是确保火力的连续性,提高单位时间内的火力密度,显然是正确的。
    但有一个问题,步兵和骑兵的机动性是不同的,装填难度也不一样,所以步兵可以搞密集阵型下的三段击,而骑兵要想照搬却明显难得多。
    并且,如果骑兵真的这样做,那实际上就把自己变成了骑马的火枪步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和步兵几乎没有区别,然而骑兵的单位密度不可能达到步兵的程度,故其火力密度也就不可能有步兵那样高。
    换句话说,这样做的骑兵纯属扬短避长。
    德国的黑衫骑士用的武器是手枪,射程有限,威力也有限,但因为是手枪,故在装弹量因为技术原因无法提高的情况下,他们可以采取一人配n把手枪的办法提高备弹量,相对提高火力密度。
    然而京华骑丁并不配备这种只能打一枪的手枪,京华的骑枪是在步枪基础上改进而来的,大致特点是枪身略短、精度下降,同时重量减轻、枪体强度提高,并调整了人体工程学设计,使之方便加装更长的刺刀之后进行近战。
    用枪柄式刺刀近战绝非最优选项,所以京华的操典规定:火枪骑兵一般只在追击残敌时使用刺刀,与敌近战肉搏则需换上雁翎刀。
    显然,雁翎刀是用来打斗的,尤其是针对使用弯刀近战的蒙古人。
    而刺刀之所以用于追击残敌,是因为在这种时候通常默认敌方已经没有抵抗之力,不会反击了,所以“刺”
    就成了最简洁明了的杀敌手段,不仅无须多余动作,也不浪费体力。
    高江此时的指挥看起来有一个大问题,他实际上也在把京华骑丁当做骑马的步兵来用。
    然而问题在于他们是骑兵,而且时间还是在晚上,如此原地装填不仅放弃了度优势,而且火力密度也上不去。
    如果按照杀伤力而言,这样的指挥还不如提前让他们下马去摆个阵,干脆就当步兵用。
    布日哈图显然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缺陷,所以他命令骑兵绕袭,打一个“右勾拳”
    ,要对京华骑丁进行包抄歼灭。
    但高江从少年时代就进入京华骑丁体系,这个道理真的不明白吗?当然不是,虽然他和他的部下没有数把火枪可以“一枪打完换一枪”
    ,但他们却另有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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